杭保协【2015】10号
为进一步规范年度评优评先工作,充分调动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工作积极性,协会在去年评优评先标准的基础上,对部分内容、条件作相应调整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增加的加分项目:
1、积极参加省、市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、比赛的单位,给予相应加分,其中,保安员个人获得活动、比赛名次的,优先参评年度优秀保安员;
2、积极开展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单位,将按照当年新增人员数和技能等级,给予相应加分。
二、增加的扣分项目:
保安监管信息系统中服务单位信息(含保安服务单位全称、性质、类别、保安员派驻情况等要素)录入不准确、不完整的单位,给予相应扣分;
三、增加的一票否决项目
未按时缴纳本年度会费的单位,一律取消年度单位和保安员个人评优评先资格。
杭州市保安协会
2015年10月13日